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近期三次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目前,省纪委正在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考核评价办法》。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严把入口的招考录用机制、民主公开的选拔任用机制、合理流动的轮岗交流机制、提升素质的教育培训机制、严格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鼓励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措施。特别是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方面,省纪委常委会在分析干部队伍现状的基础上认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有天生的“腐败免疫力”,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五严守、五禁止”规定落到实处。
坚持关口前移、主动防控,是湖北省落实“五严守、五禁止”的重要举措。全省干部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今年要结合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研究,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实现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集体、岗位的“风险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措施。笔者在《湖北省干部室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上看到,该省今年将重点完善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纠风执法和效能监察权、干部选拔任用权进行监督的制度体系。目前,已制定或修订出台《关于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查办案件回访制度》和《委厅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等规定。
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中,该省十分注重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工夫。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五年工作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试行)》等20多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环境。为实现标准化管理,该省把ISO9001质量管理方法,运用于来信接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干部管理等工作,着力建立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强化流程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同时,按照“定责、履责、考责、问责”的要求,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为保证一批高素质人员进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该省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新补充人员,全部由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在全省公务员中公开遴选、择优录用。
坚持公开承诺、率先垂范,是该省加强内部管理的又一举措。省纪委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敢于承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群众最关切、最关注的地方做起。各部门向领导机关看齐,各级干部向领导干部看齐,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看齐,机关干部向领导班子看齐,班子成员向主要负责人看齐,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为推动“五严守、五禁止”的落实,该省下发了《关于创建和表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明确将连续3年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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