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明 赵明玉)2009年上海市宝山区投入的支农惠农资金达9.9亿元,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该区出台多项政策,加大对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惠及百姓。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该区建立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乡镇财政报账制,确保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和乡镇建设配套资金全部进入专户,封闭运行。严格资金下拨审批程序,在项目启动后由中标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监理公司认定、镇农业服务中心把关、区农委审核,区财政再予以拨付,并负责资金的使用监管。
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补贴发放透明公开。该区在下发农业补贴资金时,坚持发放对象逐级审核制,确保农户享受补贴金额符合政策要求。同时,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在资金下拨前以村为单位在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该区纪检监察机关整合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资源,切实加强对惠农支农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在检查方法上做到“两个结合”,即: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与基层自查相结合,项目验收检查与资金使用专项检查相结合。在过去一年中,该区开展了农业旅游、农林业、蔬菜生产、区域特色项目等十个方面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开展了两次由监察、审计、财政、国资、发改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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